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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扣工资,长汀县人事局挟持全县教师参加公务员培训! 教师, 公务员培训, 长汀网, 人事局, 长汀县
连日来,在长汀县广大教师队伍与干部群众中纷纷热议着这样一件事:长汀县人事局已经是第三年了,要求全县教师参加公务员培训,培训费每人70元在教师工资中扣除。
此事引起了全县教师的极大愤慨,他们义愤填膺,纷纷在各种场合包括网络表示抗议。(见长汀网:《长汀人事局居然规定全体教师 报名参加创新公共管理培训》,网址:http://bbs.ctw.cn/read-htm-tid-317820.html)
迫于网络舆情的汹涌澎湃,中共长汀县委外宣办和长汀县人事局于2012年10月23日在长汀网对此事作出说明,原文:“对《长汀人事局居然规定全体教师报名参加创新公共管理培训》一贴的回复”,网址: http://bbs.ctw.cn/read-htm-tid-318255.html
出乎长汀县相关领导意料的是,解释说明非但没有消除广大教师的疑惑,反而暴露了长汀县人事局的违法行政。即以继续教育为名,假借“福建省公务员局的(闽人发[2011]154号)《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公共课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篡改省里文件的参加培训对象要求,以教师职称评聘要挟全县五千多位教师参加本来只要求公务员参加的培训,并强行在教师工资中扣除培训费用。
令广大教师愤慨的是,省公务员局的(闽人发[2011]154号)文件《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公共课培训的通知》中关于培训对象是如此表述的:“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员。55周岁以上(1957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和省级机关(单位)副厅级及其以上职务的人员不作硬性要求。//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学习培训。”(参见http://www.fjrs.gov.cn/xxgk/gwgb/201111/t20111108_418335.htm) 该文件题目“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也明确指出参加培训对象是公务员(含参公)而不包含教师队伍。
吊诡的是,长汀县人事局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篡改省里文件要求,违法强扣工资挟持全县教师参加培训。是什么动力令长汀县人事局敢于置《教育法》《教师法》不顾如此卖力地连续三年强行推广此培训呢?答案并不复杂,就在于每位教师的70元培训费上,每次培训的收入将近40万元是不用上报上缴省里的,是可以供长汀县人事局自主开支的一个“小金库”。
按说,收了培训费,就要认认真真地组织全体教师好好培训,真正落实好继续教育。即便培训的内容与教育教学无关与教师本职工作关系不大,但本着多学点知识有好处的原则,既然扣了钱,不少教师还是会参加学习培训活动的。遗憾的是,长汀县人事局除了收钱和发放一份培训资料(就一本书)以外,再没有任何培训的过程管理与跟踪考核了。换句话说,培训是假,收费是真。
在长汀当地网络论坛上,广大教师和网民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抨击,纷纷指出了长汀县人事局违法行政的错误行径。有的网民套用时髦网络语言冷嘲热讽,有的网民义正言辞铿锵有力,更多的是有理有据依法驳斥。长汀当地的网络舆情再次因为有关当局的违法行政而掀起了高潮。
更多教师代表表示,要求长汀县人大常委会立刻召开会议,依法纠正长汀县人事局的违法行政。并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违法行政决策者的领导责任。 还要求中共长汀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会同审计部门,对人事局近几年来的此类培训收费情况、使用去向进行审计,并及时向广大教师公开。
广大干部群众在了解此事经过后表示,教师队伍是个庞大的群体,几千名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必将影响到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必将影响到喜迎十八大的社会稳定。所以,请长汀县委、县府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好肩负的使命,审时度势,着力解决好广大教师关心的热点问题。
附:《长汀论坛网友评论摘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