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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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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23: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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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交通红绿灯连连闯祸,谁是“主人”?
交通红绿灯又闯祸了。这回不是颜色错乱误导交通,而是直接变身成了高压电棒。日前,江苏泰兴12岁男孩楠楠上街,在经过交叉路口时,楠楠的手触到了人行道红绿灯信号杆,他瞬间被击倒在地,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目前医院已下达病危通知书。(7月23日《扬子晚报》)
小男孩楠楠的命运,因为不经意触碰红绿灯信号杆而改写。对此,当地交警部门表示,红绿灯使用方是交警部门,但管理属住建局,而住建部门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交警部门把皮球踢给了住建部门,可住建部门又该把皮球踢给谁?人们不得不就此追问,病危的楠楠,能不能唤来一个似乎总会缺失的答案:究竟谁是故障交通红绿灯的“主人”?
常理而言,在一根带电的红绿灯杆子上,起码串起了以下几个部门:一是信号源的直接使用者交警部门,二是维护红绿灯杆子等基础设施的城建部门,三是负责维护电力安全的供电公司。至于各家责任几许,又是如何配置这种责任,每个城市似乎都有每个城市的规矩。也就是在7月10日,深圳市龙岗区一交叉路口四面红绿灯出现故障,全部亮为绿灯,结果酿成三死三伤的惨剧——而事发后的“第一时间”,相关职能部门推得团团转,找不到第一责任人。不过,红绿灯总不是“无主”的物品,马路上的窨井盖丢了还能问责,红绿灯电人了还怕找不到“主人”?
当然,真正的反思不在于对触电事件的责任厘清,而是本可规避的红绿灯漏电事件何以偏偏放任了惨剧上演?有几个细节,耐人寻味:一是事发路口居民直言,红绿灯电杆下开关盒年久失修,里面的电线裸露在外面,风吹日晒后造成红绿灯杆身漏电,之前就曾有好几位路人被电过;二是“出事”的红绿灯被“抢救”封堵了,而马路对面的红绿灯开关盒依然“洞开”。
这些细节组合在一起,为公众佐证了以下几个令人浮想联翩的逻辑:一是事发后,“相关部门”显然已经意识到了问题,这从被“抢救”的红绿灯上的市政施工标识可见一斑,那么,事后的维修或维护单位,起码为找到责任人提供了扎实的线索;二是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维护方式,连马路对面同样的问题都可以视而不见,与其说是亡羊补牢,不如说是害怕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
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量”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遗憾的是,这些年来,一旦遇有公共事件,人们往往患上了 “管理依赖症”、“立法依赖症”,要么指望以完美的管理措施堵塞所有的秩序漏洞,要么期待以海量的法律明确所有的权责关系——然而,当程序补丁一个接一个出炉之后,我们还是不免会发现新漏洞又接踵而至。
其实,在机械的管理责任之上,还有忠于内心信仰的人性责任。就譬如一杆红绿灯,那么多部门纠缠其间,只要有一个部门、一个公职人员“主动”管一管,不对诸多小风险听之任之,将心比心,悲悯及人,哪怕贴个警示标识,那么,谁说楠楠的悲剧不可避免?只是,这真是一种“奢望”吗?
在一个风险社会,一场暴雨、一次地震,比之于看得见的红绿灯杆子,都有更多不确定的意外可能,而管理制度永远是有限甚至是滞后的——如果在管理责任伸手不及的地方,职能部门的人性责任能及时兜底,并以此而激活民众的公民责任,那么,社会或许会呈现更温暖的图景,而我们的很多操心与担心,也就成了多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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