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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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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14: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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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首先感谢该网友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该网友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2013年1月 15日,我局接到电话举报后,高度重视,经环保执法人员会同县畜牧水产局、三洲镇政府工作人员、丘坊村干部多次前往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公司第六种猪场(丘坊猪场)存在以下环保问题:
1、未排污申报及办理排污许可证
2、猪舍取暖未经环评审批,燃煤废气未治理;煤渣随意倾倒,易造成二次污染
对于以上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13年1月15日向其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汀环限改字[2013]6号),责令其限期改正。该公司现已作如下整改:
1、煤渣已整齐堆放,准备利用于修建道路时垫路
2、使用吸粪车把沼液输送到该公司的山场浇灌林木
对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13年1月29日对其进行立案处罚。1月30日,我局监测站对三洲镇戴坊河(戴金生门口河段)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汀环监[2013]第8号)表明:COD、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9.40mg/l、0.88 mg/l、0.085 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该公司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长汀县环保局
2013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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