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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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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0 12: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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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各位热心网友:
您们好!对于网友反映液化气换瓶费用谁买单问题,我局执法人员4月4日下午对长汀县辖区内的液化气公司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向各位网友反馈如下:
目前市面上在用的“螺丝瓶”(“螺丝瓶”是早期的一种液化石油气钢瓶,其定义是指用螺丝把护罩连接到瓶体的钢瓶)均为1996年9月前制造,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6月1日实施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钢瓶,应作报废处理,各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螺丝瓶”。因此,我县辖区内的液化气公司逐步将“螺丝瓶”更换为符合安全标准的“焊接瓶”,如果消费者使用的是在安全期内的“焊接瓶”则无需更换。 近日,网友反映液化气换瓶费用谁买单问题主要指的是“螺丝瓶”更换为“焊接瓶”费用谁出的问题。依据质监部门2009年5月1日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虽然有明确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但并没有明确是“免费”提供还是“有偿”提供,故如无协议约定则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换瓶费用该谁承担。鉴于涉及众多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我局已向上级反映,如有新的处理意见,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建设、质监、物价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液化气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市场巡查,主动作为,一经发现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013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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