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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瓶"换瓶费用谁买单?龙岩不少消费者投诉
www.fjsen.com 2012-05-25 11:37 廖明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25日讯 (记者 廖明生 文/图)去充液化气,却被告知使用的液化气“螺丝瓶”已被取缔,必须更换“焊接瓶”,还要收120元的换瓶费。龙岩市民林先生觉得这很不合理,“强制要求我们把瓶子换掉,为什么换瓶费还要我们出?而且这个价格完全就是商家自己说了算。”
昨日,记者展开调查,不少市民表示,出于安全因素换新瓶是好事,费用全要消费者来承担却不合理。对此,龙岩工商部门回应,对于液化气瓶的收费,并没有相关法规可裁定,如果液化气瓶是消费者自己买的,换瓶时补差价是合理的,但如果只是向液化气站点租的,则不允许收费。
【市民】
强制换瓶为何收费?
家住新罗区北园新村的市民林先生家里一共有4个液化气瓶。5月19日,他来到小区旁的液化气门市充气,却被要求换新的“焊接瓶”。如果单纯买新瓶要170元,旧瓶回收可抵50元,林先生要交120元的差价。光换瓶就花了480元,“我的‘螺丝瓶’成色还很新,为什么你说换就换?现在要求强制把瓶子换掉,为什么还要由我们来买单?”林先生说。
———— 【部门】 ————
质监:去年就发文淘汰“螺丝瓶”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龙岩分院院长钟广雄说,目前市面上的“螺丝瓶”都是1996年10月1日前生产的,去年10月1日就已达到15年的使用年限。“螺丝瓶”超限期“服役”,瓶内壁经腐蚀后已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可能导致瓶颈处漏气,引发液化气中毒事故。另外,“螺丝瓶”接口处严重腐蚀的,一旦充气,易引起爆炸。因此,国家出台相关规定,所有“螺丝瓶”在2011年9月30日后都一律不予检验、充装液化气,并按报废处理。
不过,该文件也只规定严禁使用“螺丝瓶”和超期限的不合格钢瓶,并没有明确规定换瓶的收费问题。钟广雄说,他们质检部门只负责液化气瓶的安全和质量,无法提供价格指导。
工商:投诉不少,已上报上级部门
昨日,记者又找到龙岩市工商局12315。
12315相关工作人员说,近期他们接到不少关于液化气瓶换瓶补差价的投诉。对于液化气瓶的收费,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可裁定,“我们只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如果液化气瓶是消费者自己买的,换瓶时补差价是合理的,但如果只是向液化气站点租的,则不允许收费。”
鉴于投诉较多,涉及众多百姓的利益,工商部门已经以呈阅件的方式向省工商局和省消委会反映,征求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
随后,记者致电龙岩市物价局价管科,提到目前龙岩市场上换瓶差价普遍在100到130元不等,由商家说了算,换瓶费并没有部门在监管。该科室工作人员说,“有关液化气收费问题,物价局早已不再监管,由市场决定。而液化气瓶的收费一直都是市场化的。”
【律师】 是否交钱看钢瓶产权归谁
福建衡成律师事务所的林江律师说,2009年5月1日,我国实施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虽然有明确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但并没有明确是“免费”提供还是“有偿”提供。因此,如果商家向消费者索要换瓶费,也是合理的,主要看瓶子的产权归谁。
大多数消费者在市场上或者液化气站购买液化气瓶,产权归消费者个人,换“焊接瓶”时,消费者需要承担换瓶费,置换后的气瓶产权仍属于个人。如果液化气公司在销售液化气时,只向消费者收取气瓶的押金,那么气瓶的所有权就属于液化气公司,更换气瓶的费用则由液化气公司承担。
对于众多市民的投诉,林江律师说,“换‘焊接瓶’是一项大工程,关系到每家每户,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一个指导价或者在换瓶期间给予适当监督,避免某些商家借换瓶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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