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海空

[七嘴八舌] 关于刘文达毁林强占他人山场建私墓的铁证(有图有真相)

[复制链接]

46

主题

485

回帖

9577

积分

上尉

社区居民实名认证论坛鼓励勋章忠实会员勋章

发表于 2013-6-6 19: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明天或者什么时候我们要去处理这个事情,联名实名信访的反馈到我们这里来了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255

回帖

0

积分

上士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3-6-6 23: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回 lxm 的帖子

lxm:在很久以前,要在别人山场建坟,那不但要出钱,最重要的是交情,因为那时山场都是私有制的(据我所知,古时要建一座坟在别人山上,那不仅要很多银子,还必须有亲戚关系的。据传我祖上看中别人山上一处风水,用“花边”一个个排满所需的面积,人家就是不肯)。其实现在也一样,外 .. (2013-06-06 19:25)
按你说的,陈姓的祖坟建在先,山场划分给刘姓是在建国后的事。
可刘姓并没有去拆陈姓的祖坟,只是在现归属于刘姓的山场上建了刘姓自己的祖坟,那陈姓凭什么去拆人家的祖坟呢?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6

主题

3647

回帖

2万

积分

少校

社区居民实名认证论坛鼓励勋章忠实会员勋章论坛顶梁柱

发表于 2013-6-7 09: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惠州来自: 广东惠州
 有事好商量!双方好好协商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81

回帖

0

积分

中士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3-6-7 11: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广州来自: 广东广州
和谐点[s:160]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74

回帖

0

积分

中士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3-6-7 12: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泉州来自: 福建泉州

驳楼主(发帖人)
你所谓的“铁证”,正是陈火营毁我父坟,侵我人权的铁证。
一、我所写的承诺书,是说此地块如是陈火营家族山场,我则迁走父坟,若是我刘姓山场,则此坟不迁。在承诺期内,已经查出法院1954年批示判决及其简图,事实证明,此地块是我刘姓山场,所以我不迁。然而陈火营却不顾历史事实,聚众残暴毁我父坟,抛其尸骨,侵我人权。
二、1954年,长汀法院根据我刘姓只卖给陈火营家族一个墓穴地块的事实,作出批文,并画有简图。从简图上看,半圆内上面有一个坟墓,是刘姓卖给陈火营家族的地块,法院判给陈火营家族,下面有一个墓地,因陈火营家族要非法强占,但无凭无据,所以法院判为搁置争议地。半圆以外的广大重重山场,都是刘姓山场。我父坟建在半圆界线之外左边至山脉方向,完全属于我刘姓自己的山场。
由此可见,该楼主发了几张图片作为“铁证”,其实是在歪曲具体的事实。陈火营为了一己之私,暴力毁我父坟,侵我人权,不仅不知悔改,还编造美丽的谎言来欺骗广大网友,实在可笑、可恶、可耻,可恨!
陈火营,你要强占这整座山吗?527日党委政府主持现场察看,你为何不敢来?是做贼心虚吧!
我方以社会和谐为宗旨,请政府司法介入调解,还我公道。若调解不成,则行使上诉法院的权利。
恭请网友,给个公论!                                                                       

                        反驳人:刘文达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74

回帖

0

积分

中士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3-6-7 12: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泉州来自: 福建泉州

回 twz08 的帖子

twz08:是啊,可是从你上传的证据看,是陈姓祖坟建在了刘姓山上了吧?怎么还反倒去拆刘姓的祖坟呢? (2013-06-06 15:42)
  驳楼主(发帖人)所发”事实真相”
一、你说:“1954年长汀县法院批文,此处山岭及界,实属南塘村陈姓所有”。你这种说法完全颠倒是非。陈火营家族只在这里跟我刘姓购买了一个墓穴的地块,墓穴外的广大重重山场,都是刘姓山场。如果你说,你买了一个墓穴,整片山场就是你的,那就好比说你在某个村买了一栋房子,那么整个村子都是你的。这不是很可笑吗?1954年长汀法院的批文,正是我方的证据,证明陈火营家族只购买了我刘姓广大重重山场中的一个墓穴地块,而我父坟建在这个地块的界线之外,属我刘姓自己的山场。
二、你又说:“刘文达建坟违反政府规定,陈火营毁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就更可笑了。且不说我方建坟是否违反政府规定,就算是,也要由政府处理。于情于法于理,陈火营根本无权毁我父坟,侵我人权。
三、你还说:“陈火营是在党委政府领导在场的情况下毁刘文达父坟”。这就最可笑了。难道党委政府领导也会像陈火营一样,目无党纪国法,支持陈火营毁我父坟,抛其尸骨?你方可要清楚,党委政府领导是来制止陈火营残暴毁坟,制止陈火营侵权犯罪的。
四、你方发帖署名为“南塘村民”,为什么不署名陈火营?主要肇事人陈火营哪里去了?身为党员干部的陈火营,有“胆量”毁我父坟,侵我人权,却没胆量出来署名,这跟缩头乌龟有什么区别?
由此可见,该楼主所谓的“事实真相”,其实质是法盲、暴徒心中的事实真相。迄今为止,陈火营等人还不清楚,暴力毁我父坟,抛其尸骨,这是恶性侵权,在民法上构成侵害我方财产权、祭祀权,在刑法上构成侮辱罪。
我方以社会和谐为宗旨,请政府司法介入调解,还我公道。若调解不成,则行使上诉法院的权利。
反驳人:刘文达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74

回帖

0

积分

中士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3-6-7 12: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泉州来自: 福建泉州
驳楼主(发帖人)所发”事实真相”
一、你说:“1954年长汀县法院批文,此处山岭及界,实属南塘村陈姓所有”。你这种说法完全颠倒是非。陈火营家族只在这里跟我刘姓购买了一个墓穴的地块,墓穴外的广大重重山场,都是刘姓山场。如果你说,你买了一个墓穴,整片山场就是你的,那就好比说你在某个村买了一栋房子,那么整个村子都是你的。这不是很可笑吗?1954年长汀法院的批文,正是我方的证据,证明陈火营家族只购买了我刘姓广大重重山场中的一个墓穴地块,而我父坟建在这个地块的界线之外,属我刘姓自己的山场。
二、你又说:“刘文达建坟违反政府规定,陈火营毁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就更可笑了。且不说我方建坟是否违反政府规定,就算是,也要由政府处理。于情于法于理,陈火营根本无权毁我父坟,侵我人权。
三、你还说:“陈火营是在党委政府领导在场的情况下毁刘文达父坟”。这就最可笑了。难道党委政府领导也会像陈火营一样,目无党纪国法,支持陈火营毁我父坟,抛其尸骨?你方可要清楚,党委政府领导是来制止陈火营残暴毁坟,制止陈火营侵权犯罪的。
四、你方发帖署名为“南塘村民”,为什么不署名陈火营?主要肇事人陈火营哪里去了?身为党员干部的陈火营,有“胆量”毁我父坟,侵我人权,却没胆量出来署名,这跟缩头乌龟有什么区别?
由此可见,该楼主所谓的“事实真相”,其实质是法盲、暴徒心中的事实真相。迄今为止,陈火营等人还不清楚,暴力毁我父坟,抛其尸骨,这是恶性侵权,在民法上构成侵害我方财产权、祭祀权,在刑法上构成侮辱罪。
我方以社会和谐为宗旨,请政府司法介入调解,还我公道。若调解不成,则行使上诉法院的权利。
反驳人:刘文达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71

回帖

0

积分

下士

社区居民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13-6-8 10: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呵呵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822

回帖

3

积分

军士长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3-6-9 10: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看一看什么情况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1822

回帖

3

积分

军士长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3-6-9 21: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鄂州来自: 湖北鄂州
什么人品做出什么样的事情
长汀论坛最新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app.fjctw.com//homePag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