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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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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07: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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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一块地13年的辛酸路
13年来一块建设用地,让我们历尽辛酸、苦不堪言。请网友们看纪事流水:
2000年获长汀县政府正式文件批准,在大同镇印黄村对门山地块建房,并依法办理了《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缴清所有税费金,包括建筑施工押金。长汀县国土局因征地原因未如期供地,后因城市规划调整,长汀县建设规划局拟给我们重新规划安置建设用地。
2004年11月9日长汀县建设局《关于要求异地安置俞步洪、郭淑梅等20户建房用地的请示》(汀建[2004]199号文)提出置换意见,副县长钟永生批示:“异地安置地点可选择在天守文兴围墙后面已征地块,每户面积按原购置及发证面积。请国土局、建设局做好规划。”
2008年6月10日长汀县建设局于《关于建议调整俞步洪、郭淑梅等20户建房用地的请示》(汀建[2008]75号文),提出建房用地调整置换至原南环路改造拆迁安置用地剩余地块的意见,时任副县长钟永生批示:“同意等面积置换。”时任县长林旭批示:“请永生抓落实,立面、层数按规定执行。
2008年12月8日长汀县建设局于《关于建议调整俞步洪、郭淑梅等20户建房用地的请示》(汀建[2008]142号文),建设用地拟调换至大同镇新民村县“二所一队”门口地块。副县长钟永生批示:“同意等面积置换”。
2010年12月15日我们以《八年上访又一年,问题解决何时了》为题上*,时任林旭县长批示:“此事已拖较长时间,请大武同志(时任副县长)近期组织落实,不要再拖了!”
2011年12月10日到龙岩市人民政府上*求助,并呈送《关于要求解决建房用地置换久年积案的报告》。市政府温锡浩副市长批示,要求长汀县人民政府向我们作出答复。
2012年1月13日我们收到长汀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汀国土资信[2012]3号文),答复意见书称:上访情况属实,经多方争取该20户建设用地拟调换至大同镇新民村县”二所一队”门口地块,现正在组织征地,征地完毕即办理调换,请耐心等待。并强调30日内不申请复查本意见为终结性意见。
2012年1月16日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明确信访事项落实到位时间的复查申请》,李善昌县长和刘演昌副县长在《复查申请》中批示:“尽快组织征地,力争在半年内全面解决”,并收到长汀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曾宪玲要求明确信访事项落实到位时间的答复》(汀国土资信[2012]18号),答复意见均许诺会力争尽快征地,解决我们的建设用地问题,并明确该意见为终结性意见。
2013年7月15日闽西日报—读者热线刊登了《13年无奈的等待》,呼吁长汀县国土局“知民情、听民声、顺民意”,信守政府承诺,维护政府公信。
2013年8月28日长汀县国土资源局重新作出《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汀国土资信[2013]76号),提出二选一的处理意见:“ ①按原交纳税费金退款;②按批准用地面积1:1置换套房,还要自付建筑成本。”
2013年9月26日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受理了我们《关于要求撤销<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汀国土资信[2013]76号)复查申请》。我们等待答复。
2013年10月19日我们一行9人踏上了赴BJ的路。
漫漫长路不知何处是尽头?继续努力争取是我们的基本态度。请各位网友给点温暖和鼓励。希望能唤醒官员的怜悯、侧隐之心。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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