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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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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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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本人2006年2月在长汀县南禅寺门口被盗一辆摩托车后,向长汀大同派出所报案(至今未被通知车已找回)。2012年10月本人钱包与摩托车驾驶证一并丢失,10月26日前往长汀县交警大队补办驾驶证时,按要求交了驾驶证工本费10元后,被通知2008年4月因上述那辆早已被盗的太子摩托车违章,需将违章罚单及类似滞纳金等违约罚金计3000多元交清后方可补办驾驶证。由于车早已被盗,本人对08年违章一事全然不知,且一直也不知道该车早已被长汀民警寻回。我觉得车没了也就算了现在也应该报废了,可要缴纳3000多元不明罚款挺冤的,就来回跑了大同所和交管大队,办理人员直让等消息,几次询问处理情况后摆出一副“脸难看”的态度让我本人自己去龙岩注销罚单,两个多月过后(2012年12月27日),我以上访信的形式向长汀公安局反映情况,县公安局让等消息,现在已近一年了,可仍无答复、处理,连原本的驾驶证都被注销了。想想实无办法,只好发帖网上求教了!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帮助,联系电话:15059083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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