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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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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8 2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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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宁波来自: 浙江宁波
长汀大同派出所领导请出来解释
我是一个2013年12月底刚退伍的士兵。退伍回来以后去某单位报名上班,报名单位要求我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 。
同上,当我到派出所找相关人员开无犯罪证明的时候,查了一下我的档案, 说我在2011年寻衅滋事 。
我是1994年出生,2011年11月入伍 。我记得在2011年不知道几月确实有打架。那时候我17周岁,因为在网吧打架,人家报了警找到我家里 ,当时我不在家,正好在外面和朋友一起。派出所的人就先走了,之后我爸给我打电话说了这一件事。然后当天我就和我和我家长主动到大同派出所自首了。当时那个有一点胖胖的个子稍矮的大同派出所民警叫我交了一千块钱给他,说查了我的档案也是刚从学校出来不久,这件事也属于小孩子打架,也没有造成什么后果和严重影响。说我没有什么不良记录 能够主动来自首 交一些钱和对方私了,赔医药费 这件事就不记录档案 。
结果 后来没过几个月我就体检然后去四川当兵了。
退伍以后,回来我去某单位报名,要求去开无犯罪证明 结果,档案里显示的是我 寻衅滋事? 刚好城关派出所有我一起去年退伍回来的同事,(在里面当协警) 他们很惊讶的问我,你有这档案怎么去当的兵。、 我当时就笑了。 我的确不知道说什么了。我只是觉得可笑、 我很想问问寻衅滋事是针对什么行为而定的罪名? 应该是破坏公共秩序 恶意殴打他人 。 等一系列,恶意行为 !!!!!!!!!!!!!!!!!!我那个是恶意殴打 还是破坏哪里的公共秩序了?记得当时这件事也协调的很清楚 确实是属于双方矛盾,因为对方先出口骂人,才动手 。而且那时候还小就属于你和邻居家孩子打架结果对方家长报了警 而且我也主动到派出所承认错误,并且赔了钱 和对方沟通私了
罚完钱这件事就完了,没过几个月征兵的工作开始了,我也报名参军而且顺利入伍了。我拼死拼活在部队奋斗,拿了优秀士兵,也荣获集体二等功。参加支队比武 等一系列荣誉都我白费了 给我的档案就是这样的 ?
写到这里 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发此贴没有什么目的 只求给一个解释 , 让我和我的家长能信服的解释
如果不给出合理的解释 我誓必不会善罢甘休 必定奉陪到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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