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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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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9 20: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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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首先,感谢网友对我县土地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刘招娣、梁老河户二层住房升建被制止的帖子答复如下:
经初步调查,贴中反映的刘招娣与梁老河二户二层房屋均位于新民村东星组,属2002年期间建造。该二户的房屋在建造时因地基不实以及建筑质量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渗水、漏水以及积水现象。在2012-2013年征收土地过程中,刘招娣、梁老河二户向新民征地指挥部、大同镇政府、新民村委提出申请,以住房面积小且与邻居共基无法改造为由,要求择地新建房屋,并承诺新房建好后拆除原住房。考虑到该二户实际及按“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研究后,同意该二户拆除其原有房屋,择地新建。同时,每户还缴交了9000元的拆除保证金。上述二户择址新建房屋于2013年4月开始动工兴建,同年11月竣工。但该二户新建房屋竣工后,并未按协议要求拆除原二层结构的旧房,反而想在原旧房上违法升建,后被执法局制止,未再升建。
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对我县土地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希望各位网友一如既往地支持土地管理工作。
长汀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14日
以上所说非事情的真相.首先 该二户的房屋在建造时因地基不实以及建筑质量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渗水、漏水以及积水现象。我们的房子虽然是2002年所建,但至今从未发生过 漏水现象,会有漏水的现象是因为旁边的房子建起后才有的现象。由于旁边的房子比我们的高在春天这多雨的季节使水全部往低处流导致的。所以以上所说的话完全不符合事实的真相 | 。其次 在2012-2013年征收土地过程中,刘招娣、梁老河二户向新民征地指挥部、大同镇政府、新民村委提出申请,以住房面积小且与邻居共基无法改造为由,要求择地新建房屋,并承诺新房建好后拆除原住房。考虑到该二户实际及按“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研究后,同意该二户拆除其原有房屋,择地新建。同时,每户还缴交了9000元的拆除保证金。 请问下在新民村有交了拆除保证金的未拆除原有的老房子的人家有多少,不止一户一宅的有多少?试问下领导是否只有梁老河跟刘招娣两户呢?如果说只有这两户的那是我们的无理取闹,问题是这样吗?这领导心里应该很清楚的。如果你们真的有调查的话。共基墙的情况下,为何是同样的条件,同样的情况下,梁老河跟刘招娣就不能建呢?真的是因为他们没有关系吗? 请领导做出相关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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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同月同日同层高为什么中间和边上的不让建,是什么问题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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