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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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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3: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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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东来自: 广东
本人只是网上旁观的网友,与双方都不认识,但这几天闲得蛋疼全部帖子和评论都认真看了。
根据双方在论坛的陈述,我觉得是行车纠纷还是乙方寻衅滋事值得商榷!
一、如果是行车纠纷,按照乙方的陈述,是因为交通拥堵、前面的车堵住导致乙方骑车在甲方小车前面骑行。当地街道实际和常识告诉我们,如果拥堵导致的话,应该不止乙方堵在甲方小车前,至少还有其他车辆或行人在小车前!那么车上的人就不可能只说或骂乙方,还会说或骂其他堵在车前的骑车者或行人。这与乙方的陈述不吻合!
二、既然是只有乙方一辆摩托车在小车前“骑行”也好“蛇行”也好,证明乙方是还有避让空间的,而且乙方还是酒驾或醉驾,这就证明乙方是寻衅滋事的可能性更大。
三、根据乙方自身描述,乙方恼火的原因是甲方骂了他一句“小短命子”引起的,而大家知道“小短命子”这句话其实是很多长汀人的口头禅,很多场合甚至是昵称,并无多大恶意和多难听的。乙方事实上是堵在甲方车前影响了甲方开车,不管乙方前面是不是真正有车拥堵或旁边无道可让,已经影响到别人开车,乙方至少应该心怀歉意或向后方车辆说明原因。而乙方借甲方的一句“小短命子”将矛盾升级,可以判断乙方寻衅滋事得主观意图很明确!
四、乙方承认把谢老师误认为其当年的班主任丘老师,即乙方俞某是在明知对方为自己曾经的“班主任”的情况下,故意扩大事态让矛盾升级的,并跟“班主任”打架!这里不谈俞某之心胸何等狭隘、猥琐和操守丧失,完全可以认定乙方是寻衅滋事。
五、甲方在派出所已经提出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酒精测试呼气法和抽血法均只需一两分钟的时间。但河田派出所坚决不这样做,而是等等第二天再抽血化验,第二天的血液酒精含量测试有意义吗?明眼人一看就能知道警方有意包庇乙方!这种低级的包庇配上低智商的借口,让我们更加相信河田派出所的不公正!事实上,河田派出所的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酒精检测应当及时进行”的法律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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