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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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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23: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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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回 马甲先生 的帖子
马甲先生:麻烦有点常识。如果一客车正常行使,正面突然出现一个人,而客车想躲避行人的话,势必要撞到边上的五个学生。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客车可以做出正面撞击单个行人的决定。这里有个法律术语我给忘了。
(2015-03-23 08:41) “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编辑本段]紧急避险的要件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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