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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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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11: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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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资金
龙岩市林业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15年500万元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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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局、财政局: 现将《市级2015年500万元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使用办法》发给你们,请按《2015年龙岩市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附:市级2015年500万元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使用办法 龙岩市林业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15年5月6日 市级2015年500万元 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使用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4〕315号)相关精神,现提出2015年500万元林下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使用办法如下: (一)示范经费:400万元 1.示范家庭林(农)场:50家,每家补助2万元,安排100万元; 2.示范基地建设:40个,每个补助5万元,安排200万元; 3.示范企业建设:规模以上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非规模以上企业每家补助5万元,安排50万元; 4.森林景观利用:森林公园每家补助10万元;森林人家每家补助2万元;安排50万元。 (二)合作经费:安排50万元与市旅游局合作推介森林旅游等。 (三)品牌打造:安排20万元,用于补助创省级以上著名商标、省级产品有关认证,产品标准化等。 (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安排扶持资金20万元。 (五)其它经费:包括培训、授牌等工作经费安排10万元。 以上五项费用共计: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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