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汀州医院让患者自己到指定药店买,有什么内幕呢?》的回复
尊敬的长汀论坛网友朋友们:
2015年6月3日下午,我院获悉网友“珍惜现在”反映的情况。首先感谢广大网友对我院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关注。现将我院药品采购供应情况反馈如下:
我院是一所集急救、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教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公立医院,也是我县医疗卫生服务的窗口单位,为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我院始终把整治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行为列为纠风和反腐工作的重点,在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等系列卫生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有医院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关口前移,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对于在医疗服务中的不当行为和不正之风坚决抵制。
坚持药品采购原则与妥善照顾患者个体用药需求是我们药品采购工作的准则。我院所有药品经通过福建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采购的第七、第八批集中采购药品,现均已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能够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住院等特殊人群的药品使用按照《关于福建省特殊人群用药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采办【2010】8号)文件执行,可以提出申请,专人、限量采购。
同时,为充分满足病人用药选择权,方便病人购药,缓解排队等候,允许门诊病人部分药物外配,但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配伍禁忌和用量,且医生开具外配处方不能指定药店配药。且凡是医院内有的药,医生一律不能要求病人外配,如有违反,属于医生个人行为,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医生提出外购药品建议,患者或其家属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
最后,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建议。
如广大网友对我院医生外配药的行为有疑问,欢迎举报,举报电话:0597-6818001(班内时间),0597-6831945(24小时开通),告知具体的病情诊疗经过,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
附:2012年2月29日 我院相关内容回复的链接http://bbs.ctw.cn/read-htm-tid-295115.html
福建省汀州医院
201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