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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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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16: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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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莲金医疗争议事件处置情况的报告
2015年6月2日下午四点多(即孕妇李莲金死亡后),龙岩市第一医院产科、呼吸科、心内科、神经内科四位专家,就孕妇及其胎儿的死亡原因向孕妇家属进行了耐心的解释。专家意见表明:“该孕妇极有可能为羊水栓塞,这种疾病可伴随怀孕整个周期,而且无法预料,一旦发生基本无法抢救”。但是孕妇家属不能理解,情绪激动。
随后,院领导、医务科工作人员、产科经治医生等与孕妇家属见面,进行沟通,县卫生局邱股长到会指导。见面会上,经治医生详细向孕妇家属介绍孕妇病情演变过程及医院采取的积极救治措施,分析了该事件发生发展的可能因素,并认真听取家属意见,争取得到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置纠纷。孕妇家属主要对院方的解释产生疑问,但孕妇家属情绪激动根本不听解释,说医院在推脱责任。随后,卫生局邱股长向孕妇家属释明三条解决纠纷的途径,但孕妇家属拒绝采纳,提出赔偿200万元的要求。医院答复,赔偿金额太大无法答应。孕妇家属立即打砸会议室办公桌椅,对医院领导进行人身攻击。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医院工作人员等多次向孕妇家属做工作,指明应把尸体搬运到殡仪馆妥善保存,但孕妇家属不听劝告,拒绝把尸体拉走,谈判停止。
晚上8︰30分,经城关派出所协调,司法局、卫生局工作人员、我院主要领导在派出所调解室与孕妇家属代表继续谈判。孕妇家属仍坚持要200万元的赔偿。医院表示该事件责任没有明确无法作出相应的赔偿,建议家属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清责任后协商解决。家属情绪激动,采用辱骂等过激方式,坚决不同意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愿再谈愤怒离开。
2015年6月3日上午,孕妇家属与医院约好下午2︰30分在城关派出所继续谈判。家属称:“请了律师一起协商”。结果司法局、卫生局工作人员、我院主要领导在城关派出所等到下午近4点未见孕妇家属到场。原来家属组织了近百人在医院拉起条幅,封住医院所有进出的门,要求医院工作人员给死者穿衣服,在待产室摆设灵堂,切断门诊楼电源,对其它无关患者进行拉扯,导致门诊无法供电,医院秩序混乱,正常医疗活动无法开展。
其后,经城关派出所协调,双方再次进行协商。院方再次要求把尸体拉走,冷冻起来,不要扰乱医院正常的秩序。并出示龙岩市政府医疗纠纷处置办法(龙政综【2014】30号),讲明政策,再次重申医院没有推脱责任,按文件规定要求超过15万以上的赔偿必须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家属不愿接受,提出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院方同意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损失,按责任比例分担。经初步计算,全损额度约为45万元。家属表示,回去商量后晚上8︰30再行协商。
晚上8︰30协商如期进行,但家属提出要按城市计算标准金额赔偿并增加部分没有依据的赔偿要求。具体构成如下:死者赔偿金61.6万,死者父母赡养费10万,安葬费3万,小孩子的抚养费10万,精神损失费20万,死婴补偿金35万,合计139.6万元。经司法局、派出所和院方反复解释,家属仍不愿意按法定标准和项目进行理赔,最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本事件中,院方展示了足够的诚意,相关部门助力形成友好协商的氛围,但家属为达到其高额赔偿的目的,在医院停尸近50小时,采用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烧香、照烛、播放哀乐、侮辱谩骂医务人员,并打伤一名工作人员(现仍在住院治疗),甚至采用切断门诊楼电源、堵塞城区主干交通的极端方式,其行为属典型医闹。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影响医院正常工作;严重危害百姓身体健康,造成恶劣影响!
长汀县妇幼保健院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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