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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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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7-13 17: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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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来自: 浙江温州
我说说我们家四邻签字的情况,看看这条件是不是合理。
14年春天的4月的时候,我们打算申请危房改建。zf规定,住宅3米范围内的四邻需要签字。好嘛,本着良好市民的态度,我们也不敢质疑什么,按照规定走就是了。
我们家改建需要三户邻居签字,有一户是在那房子里长住的,虽说经历了一些波折,但也很快的把协议签下来了,我们想着这第一步走得不错,接下来应该会很顺利。呵呵,还真是太天真了。
前面说了需要有三户邻居签字,其中一个已经签了。另外两户户主长期在外地,不到年节根本不会回来,就这样,我们等啊等的,终于在过年的时候等回其中一位户主,不过即使是回来的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好不容易逮着了,草草说了几句签字的事,让我们等下文,大过年的我们也不好打扰人家,于是又等到了清明(中间过程是有不断的和他协商的),然后草拟了一份协议,退让50公分(这事按我是不同意的,自己的地皮凭什么退让出去。不过我们家大人同意,那就没办法了),算是再下一城吧,虽然这个过程掉血掉肉。
第三户就真没那么好说话了,本身他人就不在长汀,逢年过节也看不到的。我们千方百计打听到人在哪里,然后千里迢迢的去他所在的地方找他协商(在外省,不是龙岩之类的近地方),呵呵哒,木用,不让建,要建要退1.5米,然后我们就不再说话了,呵呵哒的滚回家了。按照1.5米的退法,我们至少要损失十几平方的土地,不可能给他签的。
然后又去相关部门问,能不能不要签那户人家,因为条件实在太不合理了。相关部门回答说不能,然后我们的步骤就一直停在那没动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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