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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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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5 14: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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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来自: 浙江温州
难为你们搬出这么多条条框框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是的,我知道回答有人可以而我为什么不可那就够了。
鉴于你们这么认真的回复我了,我也认真的回复你们,虽然我不太懂法律。
第一条,很好,你们扯了不动产条例,也省的我再去找了。
我们家房子为毛会坍塌,说建筑不过关是不合理的,毕竟你们也发了产权证什么的,是你们认可的。
那是因为长期浸泡在水里,影响了建筑物的寿命。
你说的那两条我可以原封不动的还给你,在我们家还未改建之前,是我们家的不动产权受到了侵害。
另外再加上一条。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下大雨固然是天灾,但是排水不利,洪水倒灌就是纯粹的人祸了。
由于zf的规划不利,周围邻里的地势高出我们许多,再加上排水规划也不合理,只要到雨天,雨势稍大,那么水是一定会倒灌进我们家的。
鉴于此,我是不是可以追究你们住建局的责任。
另外,对于不对等的协商是没有意义的,满足了他的利益必然危害我的利益。你说的我们尝试过了,协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协商中,我们的房屋在大雨中坍塌了,危害到我的生命财产安全了。
再另,社区找过了,汀州镇也找过了,都在踢皮球。
还有一句万金油的回答,别人都能不签就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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