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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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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5 16: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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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天津来自: 天津
第三条也是槽点满满。
我不知道05年出台的这个规定是不是仅仅针对危房,按道理应该不会只针对危房,想必对其他新建,改建的建筑也是有所规定的,如果只针对危房的话 说明这里的内幕太多了。
我们假定这个规定是针对总体的城市规划的,那就好办了。
1.首先我县是历史文化名城我是认可的,但是这个名城保护范围的划定是有问题的。因为你不可能把几十年前还是一片田地,没有建筑物的地方弄出历史气息来,也不能从周围一片高层建筑中把我们家独立出来说你是名城保护范围内的建筑,你应该遵守xx规定。
按照那位黄生生工程师的说法,北环路以南都算是保护范围。那么05年之后,新建,改建的 公家的,私人的建筑有多少,又有多少是符合规定的。我只说一句话,如果做不到把水端平,那就不要说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
举个栗子,小西门那里的林业局,它符合规定么,你们住建局敢去执法么。
2.我举一户一宅的栗子好了(对不起,我不想把你们扯进来),很明显不符合了吧,那么问题来了,当两者冲突的时候怎么办,名城保护不是一句空话么。
3.别说什么思明区的事,人家虽然对危房的有规定,不过人家对危房住户可保护多了,哪里会到危房坍塌了建设局的还不知情的地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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