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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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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7-3-10 10: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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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泉州来自: 福建泉州
您好!您关于“为何汀州大院房产证一直未办理”的问题,经过调查,现将主要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汀州大院住宅小区项目由龙岩市恒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并于2010年11月30日向我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号:建字第350821201000104号),规划总用地面积:32372.0㎡,建筑占地面积:6474.4㎡。
2013年2月25日,汀州大院住宅小区申请竣工验收。但经我局规划部门现场勘验,发现该项目存在多处违规建设行为。我局向龙岩市恒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暂停交房。但开发商无视我局劝阻,执意交房。交房后,经我局再次现场勘察发现,原规划设计为空中花园部分被浇捣成套内建筑,屋面层存在坡屋面改平屋顶并加层现象,进而影响该项目的规划验收。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分清责任、处罚到位的原则,以《关于解决我县商品房开发规划验收历史遗留问题的请示》(汀建规【2015】3号),建议县政府对商品房开发规划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尽快进行处理。县政府于2015年4月13日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依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3号精神,我局多次派员前往汀州大院住宅小区走访、调查,并取得开发商和广大住户的大力配合。目前,我局已完成对空中花园违规部分的调查取证工作,待开发商补齐申办规划核实所需材料,并对违规部分依法处罚后,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感谢您的关注!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3月9日(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7-3-9 09:30回复)
诉 求 人: 汀州大院 事件地点: 长汀县
诉求时间: 2017-3-5 17:12 截止日期: 2017-3-20 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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