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超标电动车)集中登记造册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超标电动车)登记造册管理,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淘汰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平稳过渡、限期淘汰”的原则,经研究,长汀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超标电动车)集中登记造册工作,现将长汀县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超标电动车)登记造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登记造册时间安排
集中登记造册办理牌证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
办理牌证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即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集中登记造册地点
(一)中心城区办理牌证的地点:
长汀县腾飞工业区二路和一路的交叉口(九号地块经济适用房沿街店面)。
(二)农村乡镇办理牌证的地点:
暂定河田、濯田、新桥三个镇,具体时间、定点另行规定。
三、助力车(超标电动车)登记造册需提供的材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1)长汀县居民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长汀县户口以外的居民,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车辆属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要求使用同一张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2.车辆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
1)须提供原始购车发票;
2)对于无法提供原始购车发票的,可找车行复印原销售发票并加盖车行印章,并填写《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超标电动车)合法来源承诺书》;
3)车行无法提供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的,可由车行、所有人居住地所在乡镇、村居等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车辆来历证明书和车辆所有人填写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超标电动车)合法来源承诺书。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1)生产厂家核发的有效合格证;
2)如合格证遗失的,可凭本人有关遗失情况申告说明,生产、销售企业(车行)出具的书面说明或实际车型目录资料替代。
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
5.车辆识别号(车架号)拓印膜
清晰完整拓印(打印在车架上的)车辆识别号(车架号),现场提供免费拓印。
6.车辆照片
照片规格要求:大小为6cm*9cm,背景为单色,车身颜色为彩色,电动自行车影像应占相片的2/3.照片拍摄方法:从车后左侧45°角拍摄,照片能够清晰辨认车身颜色及外观特征即可,现场提供免费拍照。
四、保险缴费要求
一次性缴纳三年,每年100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共300元的保险费用,保险范围、赔偿额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相同。
险种 | 保障内容 | 全年累计/每次赔偿限额 | 收费标准 | 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 第三者人身伤亡 | 110000元 | 300元/3年 | | 第三者医疗费用 | 10000元 | | | 第三者财产损失 | 2000元 | |
五、登记造册的优惠政策
1.免收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超标电动车)临时号牌、登记证费用和档案材料费;
2.免费安装防盗装置,提高车辆防盗性能。
六、汽油机助力自行车(超标电动车)登记造册各类表格的取得
(一)可到办理牌证点索取;
(二)可登陆《龙岩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ga.longyan.gov.cn/)查看公告栏,点击下载汽油助力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相关表格。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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