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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6 19: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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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汀州医院关于医生值班期间喝酒的情况说明
2018年3月5日,网名“四月物语”发帖,指出我院医生值班期间喝酒问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8年3月4日21时17分,医院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急诊科医生电话通知,要求指派口腔科医生到场处理一患者伤情。杨医生到达医院后,患者家属对杨医生有否喝酒提出质疑,由此产生言语冲突,家属将患者带离医院。第二天上午,家属到医院反馈当晚就诊情形,要求医院做出说明及进行处理。
经与杨医生本人及医院其他工作人员核对当晚情形,杨医生到医院时确有酒气,酒后上岗属实。杨医生自认,周日中午与几个同学小聚,席间有喝酒,当日下午李姓医生临时有事请杨医生待诊。
根据口腔专业特点,班外时间医生实行轮流在家待诊,区别于急诊、儿科、产科等其他科室医生24小时在科室值班的安排。我市部分同级医院未安排口腔科医生轮岗待诊,但我们为方便患者就诊,做出了弹性排班的变通处理。
我院认为,虽然当日杨医生因事代班,但确有酒气,应按酒后上岗情形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长汀县县委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禁酒“五项规定”的通知》(汀委办【2015】70号文)及《福建省汀州医院个人记分制管理暂行规定(2014修订版)》的有关精神,给予杨医生行政警告、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记分50分及取消当月绩效处理,全院通报处理结果,并将处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同时,通过此事件举一反三,教育全院员工,恪守工作纪律,牢记服务人民的宗旨,全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医院整体形象。
最后,衷心感谢“四月物语”对我院提出的意见,也感谢所有网民对汀州医院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汀州医院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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