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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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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6: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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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东中山来自: 广东中山
回 奋斗号 的帖子
奋斗号:等等,你确定你是沟通好了再说的吗?哪有车主自己争着认全部责任还送钱给人家,然后交警又给判个同等责任。是心知肚明自己错误驾驶负全责还是想做点慈善体恤百姓?你这不是打交警的嘴巴吗?
关于医药费,自己来医院查!
.......(2014-07-25 16:06)嬀/color]
小哥时间很充裕嘛!~
1、胡某真的有没有提出协调解决?刘某麻烦你客观公正的说一声;
2、为什么会叫嚣(你说是叫嚣,我可以认为是被逼急了才会说出出于自保的话),刘某你也说一下事情之经过;
3、医药费部分,胡某有点做得不对,应当委托第三方交由医院,处理不当就是自己直接交了,不过医院也有交款人的签字,还是可以做验证的吧;
4、刘某你当时的行驶车速是多少,可以客观的报一下吗?
5、现在的问题是:作为当事的的胡某,看过程,其态度是认可交警认定的责任的,就算是复核后的结果,也会认同;反观你刘某,口口声声说胡某这里不是,那里也不是,自己扮可怜,既不认可交警的判定,也不接受胡某的调解,也不走法委程序;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什么目的。可怜过头了,必遭可恨;
6、你口口声声说,自己的收入有多高,拿出收入证明来,秀给大家看,或是银行流水,这些都可以的,问题是这些你都拿不出来,口口声声法理情,你的法度何在,讲道理吗?博同情;
7、出于保护自己,刘某你也理性些,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没必要去威胁恐吓另一当事人,说要撞死人之类的,就在不远的一段时间内,另一方当事人真要发生什么事情,那你刘某也脱不了干系的,治安威胁也是要拘留是小事,我们都不要做个法盲啊!胡某现在也不追究你的这些威胁的言论,只是本着解决事情的态度;
8、网络上不乏网络推手,不幸的是,很多人都因为过度炒作或多或少的被教育,想必你能写出这么有文彩的内容,文化水平也不低;
9、尽快把事情处理好、解决好。。。乃正道也!不管是调解、协调、还是民事诉讼。。。
10、发生事故,双方均有责任,作为旁观者的我,有同事经历过手抱小孩在人行道上行走,被后车(4米左右的货车)撞到,腿断骨折,好像手也有问题,幸好,小孩没有事情,最后的判定结果,货车司机60%~70%责任,被撞者:30%~40%的责任。从你贴出来的图以及交警的认定书里头,当事双方都有责任,责任的划分比例,就看复议之结果了。
11、当下社会基本都仇官仇富,也可以理解。但是作为一个小小的镇上的官员,能有多大的通天本领,连个7品芝麻官都抵不上,真要有通天关系,还会只限于一个贫困县的一个小镇当个小小主任吗?还能影响到市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这相差多少级别了,真要担心,建议刘某自己也可以去过问复议一事,你可以说你是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验明正身后,没理由不同意你监督的。
12、至于说后遗症,呵呵,这个要看医生的认定,吃个药都有可能会过敏呢!不认同医院的认定,也可以申请复议的。。。
等等,有很多可以讲,但是,讲多了,没太大意义,另外,也顺便说一下,人去亦云,跟鹦鹉学舌没有什么区别,要有自己的判断。对于那些一心想搞事的,也奉劝一句,会有报应的,只是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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