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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6 09: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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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叶蓝:不管责任如何认定,胡某一没肇逃逸,二没酒驾,这并不影响什么公职,人家应该也没必要花那心思去讨人情吧!公职人员也是人,也有出错的时候,为什么要抓住小尾巴不放呢。事故的发生终归是偶然事件,谁也不希望发生。既然发生了,就好好商量解决方案。何苦呢?
(2014-08-05 20:06) 署名“兰叶蓝”的网友,感谢你对我没有攻击性的评论。虽然你的解释没太多新意,还是在说这个事故有多“普通”(我心寒的就是“普通”还如此),我还是得回复你下(顺便回复还一直关注的“苍穹射月”网友):
有无酒驾,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有无开车打电话,交警大队已经回复 “视频监控一直打不开,没办法调取” 。我认为没有酒驾可能在打电话才会异常驾驶,没留意,超车过程突然想起来就直接右拐。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了,我们就不议论这个。我也说过,关于事情前后的道德与担当问题,我也没有证据了,就让他随风而去。
仅解释:
①如果事故真的是如你们所说,是我的摩托车撞他小轿车的。为何需要打私人电话“报警”?
②如果存在刘某玲口供影响事故认定,为何7月7日事故认定时不提,而等到本人发帖引发热议了才公布此事?
先解释如上两条,然后我再问其他的。
同意你的“既然发生了,就好好商量解决方案”,但我是需要在大家监督下进行的(至少我有权利公布我所知道的实际进展情况)。我没有想针对谁,更没能力在长汀论坛以一人之力对抗交警大队,也没有像“苍穹射月”说的不相信市里(正是市里交警退回重新认定啊),事实上相关人员中我仅对胡某基及办案人员有异议,我要的只是在大家的监督下【还原事实】!
备注:目前是龙岩交警退回长汀交警重新认定,并没有像“苍穹射月”说的,没有走什么程序。(如果有一天,你像我一样的遭遇,不一定你就能“淡定”。)
我可以选择发或不发帖,只要事实经得起考验;网友可以选择看或不看帖,只要你能客观看待。我的目的很简单:我在小区域论坛公布事情,尽可能让事情在本地大众监督下发展。我接受专业指导和事情分析。同时,我公布事情,也准备好了接受客观或主观的质疑。
重复:
【解决核心诉求。
一、认定问题:就事故现场图、署名“交警大队”发帖“公告&答复”的认定“缘由”所引发网友的质疑、我对刘某玲口供(原始证据之一)异常及认定过程的质疑(在该帖42楼)《恳请交警大队领导找办案人员核实!》。
二、赔偿问题:有了事故认定,才划分赔偿比例。】
【别想偏了事故责任认定,又想依此少少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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