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个楼,本人现实版维权从这里开始!
下面开始本人的现实版行政程序维权之路。从事件的发生开始!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下,本人熊国进,男,2002年大学毕业,先帮人打工,后自己创业,修电瓶卖电瓶,现在是大学生电瓶专营店老板兼首席员工,也就是光杆老板,自己给自己打工。店址住址出生地都是四大巷,这个巷子太出名,当然这与公安部门的严重失职是分不开的,“功不可没”! 言归正传,2015年1月11日下午两点,我开着电动三轮车到黄田背给人换电瓶,回来的路上,行驶到腾飞二路与腾飞一路之间的那个菜市场,一辆警车从后面靠上来,让我停车。于是我靠着路边停下,便于他人通行,然后拔下钥匙放进口袋。 好家伙,警车上下来三个协警,有警察证吗?你们有权力开着警车满大街跑吗?违法了! 这时我已下了车,站在车旁,等待他们向我出示证件,告知我是什么原因把我拦下。协警A说:“你没挂牌,跟我进去登记处理。然后一脚跨上三轮车,一屁股坐下,要我拉他进去。我一不载客,二没请你上车,你这是侵犯了我的财产权了。 没挂牌?你们现在可以给电动车挂牌吗,还没这个权限吧,你们也就是编个号,有法律依据吗?到交警中队指定的平安财险交400元保险才给编号,有法律依据吗?对于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很基础的常识!对于公民,法无禁止即可为! 我说:“请出示你的执法证,不出示,依据行政处罚法,我可以拒绝执法”。 其它两名协警也上来要我配合,进去登记处理。我坚持要他们出示执法证,现场开据扣留凭证。 没有携带执法证,即使是警察也不能执法。 没有扣留凭证,谁知道被你们拿去卖了,或者骑回家自己用了,到时拿回车子时要我出据凭证,拿不出就可以拒领。岂不白白损失,到时被按无主车辆被处理掉。拿到了凭证,也维护了我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力。 此时也引来了二三十人围观,站在路对面。我还在坚持着。协警没有执法权,他们无权扣留我的电动车。 他们开始行动。从警车上拿来一把锁,锁住了前轮。拿不出执法证,又开不出凭证,限制我的电动车的使用,又一次侵犯了我的财产权了!! 我当即表示,这是我的私人财产,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限制我的车辆的自由使用,我要把锁锯掉。他们声音很大,我也大着声音!事后我才发现我忘了做一件事情,我得报110啊,今后维权收集证据有用啊! 这时协警A站在离我电动车8米开外的地方,其它两个协警去搬兵了! 我继续开动着我的话匣子(这里插一句,交警隶属于公安部门,可能有的人不知道 ,我以前也以为交警是一个独立的部门)。“骑摩托车载客有法律依据可以管,公安部门不管,四大巷那么多的性工作者有法律依据可以管,公安部门也不管,面对电动三轮车载客,没有法律授权,你们自己搞个一没有行政编号,二没有落款,三没有盖公章的整治三轮车方案,自己给自己授权,自己给自己加冕,管了起来,违反了《立法法》,属于越权执法。搞得载客的偷偷摸摸谋生,像做贼似的,那些性工作者光天化日,在那里招摇! 协警A也不回答,只是让我找上面说去,找县长说去。刚开始时气势凶凶,足够把人吹走,现在倒成了柳条,甚至有点委曲。 走了的那两个协警回来了。 接下来又来了两个协警,刚开始也是强势,但我坚持要他们出示执法证,开据凭证,没有执法证拒绝执法。 又来了两个协警,还是一样的意思,要我配合,让我把车开进去,要开凭证到里面去开,怕车没了、丢了、收废品了,可以记住他们的车牌号,但我坚持这样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规定扣车是记警车牌号的,坚持现场开扣留凭证。 期间有个我不认识的骑三轮车载客的阿姨还上来帮我说情,证明我不是载客的,是自己开店的,真正不守规矩的不去管。纯朴的人还是有的! 七个协警,站在电动车的周围,还以为出了什么大案,引来路人的持续围观。 时间僵持了很久,他们也不知打了多少个电话,终于,交警露面了。此时四点多了! 他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凭证、一本速查本,向我出示了证件,我仔细看了下,三级警督。 然后开始询问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我一一报上。 他看了下车子说没牌。我说不知道有什么法律规定电动三轮车挂牌。 他又让我出示驾驶证,我说没有,不知道什么法律规定骑电动车要驾驶证。 接着他一边在凭证上写,一边在速查本上翻找,写好了让我签字,我看了下,当即对按机动车处理提出异议,没有法律依据。 我看了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力,也就签了字,交了钥匙回去研究。 没有制作现场笔录,交警的执法水平真的还不如执法局(俗称城管)。 接下来是行政复议申请书,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