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名状告腾飞工业园管委会,强买强卖,店租到期 不租不行,“大老虎”有规定》事项的答复
腾飞开发区临时市场店铺资产是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14年3月11日,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在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并签订了《长汀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店面租赁合同》。合同有效租期为3年,即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
承租人现在申请退租,是在合同租期内退租,属于承租人单方面违约。因此对于网友“瘟疫”所提的出租人“强卖强卖”的说法是歪曲事实的行为。根据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三)点规定:“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承租人)要求提前交还中标承租的本合同店面的,装修不得拆除 ,归甲方(出租人)所有。由甲方收回本招标出租的店面,对乙方中标本承租店面已投入的装修、经营设施、经营产品等一切资金,甲方均不补偿给乙方,同时对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也一概不予退还给乙方。租金由甲方按乙方提前交还店面的天数进行核减,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店面租金。”因此网友“瘟疫”所提的履约保证金(即押金)是不能退还的,承租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将入账上缴国库。
对于网友“瘟疫”所提的属于承租人自己所有的空调、热水器、床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是允许搬走的。工贸公司没有要求过承租人不能搬走属于承租人自己所有的可移动设备设施。但承租人不得对店面内的墙壁、地板、楼梯、门、窗、隔层及通水通电等设备设施进行拆除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