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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15: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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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平:看了三个贴子,发现奋斗号在夸大事实、误导网友,理由有三:一是其在自己的帖子里说胡某不想报警,报了警会影响其官位,便交警的帖子里说报警人就是胡某;二是其在帖子里称胡某如何的不缴药费,但是从交警和胡某发帖子来看,其已缴了大部份的药费;三是对奋斗号发帖要公平、正义的 .. (2014-07-23 14:05) 回复你“路不平”和“曹红”:
(1)首先你们压根没有认真看我的文字,只是在钻牛角尖。
①原文说的是刚开始交了医药费,态度也诚恳,后来才变了。
另外,你怎么知道交了大部分医药费,何为大部分?!至今还在打针拿药!
②原文是说,好心人提醒会影响到官位。好的,如果一个官员在上班时间出现在非管辖地驾车撞人负全责,而不会影响上级对他的考核的话,那就当我错了,我道歉。
(2)关于报警,我在交警的本帖中已经直面回复了。胡某基拨打的是个人电话,而非直接报警。(可调查通讯记录)
相信长汀交警大队领导看了会找办案人员核查事实的。
(3)关于胡某基异常驾驶的原因,我有权利提出质疑。试问,如果你被撞下坡几米,满脸是血多处骨折,你会第一时间想到爬过来闻对方有没有喝酒吗? 我同样质疑了是不是在打电话,为什么不回应?
(4)曹:你们何以知道7月7日出同等责任事故认定?作为一名官员如何能说“我借钱交”,拖着拖着就不交了?尚且,这个事故认定过程,你做了什么,你心里最明白了,你尽点仁义道德交医药费不断了治疗我还心里好受点。
(5)再曹:你想明白了医药费会用完的没有?你也可以去问问医院医药费怎么算的,当时他也说医院他有熟人。
(6)提醒一句:越是诡辩,我越是反感,越想找回公道。
事实发生,官给民一个公平、正义的处理,就这么困难吗?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非得弄得满城风雨了才公布认定的“缘由”吗?
事故发生,表里如一、真诚而合理地对待我们,给出公平、公正的认定结果,要是我们真喊了十万八万再“治”我们,这样来不及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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