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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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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21: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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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e:回 9楼(过路游客) 的帖子
引用第21楼小彬于2010-07-21 11:38发表的 Re:回 9楼(过路游客) 的帖子 :
“龙岩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法院上庭审时原告也出具了复印件,如果原告在法庭上出假证据的话法院也会找他事,希望你讲事情负点责。
在物业条例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就是说:前期物业与开发商签《物业合同》,业委会成立与业委会签《物业合同》,在庭审时被告也讲小区还没有业委会,你讲找谁签为。如何签。
这位:为什么不说说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有通过招投标吗?
有经建设局批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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